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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山东省政联集团会议管理规定》

来源:点击: 时间:2024-10-18 09:09

《山东省政联集团会议管理规定》

一、总则

  1. 目的与依据:明确制定会议管理规定的目的,如加强会议管理、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、节约会议经费开支等,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实际情况制定。

  2. 适用范围: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单位召开的各类会议,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工作会议、专题研讨会、业务培训等。

二、会议分类与审批

  1. 会议分类:根据会议的性质、规模和重要性,将会议分为不同类别,如一类会议(重大决策会议、年度工作会议等)、二类会议(部门工作会议、专题研讨会等)和三类会议(一般性业务会议、培训会议等)。

  2. 审批流程:明确各类会议的审批权限和流程,包括会议申请、审批部门、审批时限等。例如,一类会议需经集团高层领导审批,二类会议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集团办公室备案,三类会议由各部门自行审批但应遵守集团会议管理相关规定。

三、会议组织与执行

  1. 会议筹备:规定会议主办部门应提前制定详细的会议筹备计划,包括会议议程、参会人员名单、会议材料、会场布置等,并加强与参会人员的沟通,确保会议顺利进行。

  2. 会议执行:明确会议应严格按照议程进行,确保会议效率和质量。会议期间应做好会议记录,包括会议内容、讨论结果、决策事项等,并及时整理会议资料,归档保存。

四、会议经费管理

  1. 经费预算:规定会议主办部门应根据会议规模和需求,合理编制会议经费预算,并明确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和金额。

  2. 经费报销:明确会议结束后,主办部门应及时办理经费报销手续,并提供相关凭证,如会议审批文件、会议通知、参会人员名单、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。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规定审核报销费用,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。

五、会议纪律与监督

  1. 会议纪律:规定参会人员应遵守的会议纪律,如准时参加会议、保持会场秩序、尊重他人发言等。

  2. 监督与考核:建立会议管理监督机制,对会议审批、组织、执行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。定期对会议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估,评估结果作为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
六、附则

  1. 解释权:明确本规定的解释权归集团所有。

  2. 生效日期:规定本规定的生效日期,并明确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,以本规定为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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