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,审计整改“下半篇文章”与揭示问题“上半篇文章”同样重要,必须一体推进。2021年7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》,对进一步做深、做实、做细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新部署新要求。随着审计全覆盖的逐步深入,审计整改工作量逐年增大,机制运行不畅、把关标准不一、整改成效不佳等问题也逐渐凸显。在此背景下,从健全管理机制、理顺整改流程、强化跟踪问效等方面入手,构建起系统完善的审计整改全链条质量控制体系,不仅是提升审计整改质效的有效路径,更是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。
一、新形势下审计整改质量管控面临的制约因素
(一)重视程度不够高,主体责任未落到实处。部分被审计单位未切实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整改主体责任,未将审计整改作为查缺补漏、源头治理的有力抓手,仅仅将整改作为一项工作任务,由某个部门(科室)甚至某个工作人员具体落实,责任落实“上热中温下冷”导致配合不积极、推诿拖延、敷衍塞责,使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全面、不彻底。
(二)工作机制不完善,整改质量、效率不高。部分审计机关未配备专职整改机构或专职整改人员,审计整改工作由法规审理部门牵头,或由审计组各自负责,缺乏对审计整改质量的系统化、规范化审核把关,不利于对审计整改质量进行严格管控。当前,审计报告要求被审计单位于60日内报送整改结果,但审计机关在60日内跟进整改、业务指导的流程不细化,导致整改期满时部分被审计单位报送整改资料不符合要求,甚至长时间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,极大地影响了审计整改质效。
(三)整改成效不持续,存在屡审屡犯等典型问题。部分被审计单位在进行审计整改时停留在表面,不重视对管理机制和制度流程进行查缺补漏,例如对工程手续类、财务收支规范类等既成事实问题,以“承诺整改”的方式来代替实质性整改,部分问题在60日整改期内完成了整改,但被审计单位并未持续关注整改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,导致问题存在“反弹回潮”、屡审屡犯、屡改屡犯等情况。
二、加强审计整改质量管控的工作路径及对策建议
新形势下审计整改质量管控中存在的问题,其根源在于思想认识、组织领导、机制完善、工作流程等诸多方面,涉及领导干部、审计机关、主管部门、被审计单位等多个维度,彼此之间相互影响、相互制约,点上发力取得的成效较为有限。因此,应从以下“三个闭环”入手,系统构建审计整改全链条质量控制体系,实现整理成效的整体性提升。
(一)加强审计整改工作集中统一领导,形成重要整改事项督查督办闭环。贯彻落实各级审计委员会关于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,将审计整改“下半篇文章”切实融入审计委员会“一盘棋”格局,与揭示问题“上半篇文章”一体部署、一体推进、一体落实。一是在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重大事项请示报告、督查督办等制度的基础上,对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建立全口径台账,并对其整改落实情况形成“请示报告、督查督办、结果反馈、持续跟踪”的闭环管理机制,以重大事项、重点批示的整改落实督促相关被审计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;二是健全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机制,通过召开专题会议、听取专项汇报等方式,每年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,牵头建立沟通协作机制,加强上下联动、整改督办,推动重大整改事项、重点批示意见落实落细。
(二)理顺审计整改全过程管控流程,形成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管理闭环。沿着审计查出问题及其整改的业务流程,全面梳理堵点、难点及薄弱点,一是在审计报告环节,着力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,在取证、征求意见、审理、报告等环节就要充分考虑后续整改工作的衔接问题,力求做到问题定性处理标准统一、审计意见建议切实可行、审计整改要求科学合理;二是在60日整改期内,要抓住“领导干部”这个关键少数,层层压实主体责任,从思想上扭转“重审计、轻整改”的观念,采取加强整改方案编制指导、提前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等措施,提升整改审核把关的主动性;三是厘清审计组、整改职能科室之间的整改质量审核职责,通过逐级把关形成统一明确的整改结果认定意见,既要避免“多头管理”,也要避免质量管控空白。
(三)紧盯审计整改有效性及持续性,形成审计整改成效的跟踪落实闭环。一是对60日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问题,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定期“回头看”机制,通过现场检查、实地督导,按照“见账、见事、见物”的原则,认真核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真实性、合规性和有效性,重点对出台制度后未真正落实、既成事实类问题整改成效、是否存在屡审屡改等典型问题予以重点关注;二是对超期未整改问题、分阶段整改问题、持续整改类问题,建立全周期动态跟踪台账,按照整改要求的时间节点,督促被审计单位定期报送并检查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,对长期无进展、反复督办后整改成效不佳等问题,及时向审计委员会、党委政府报告,并依法依规采取整改约谈、纳入考核、移送相关部门或问责等措施进行处理。
三、“三个闭环”推动构建审计整改全链条质量控制体系的实践应用
近年来,胶州市审计局认真贯彻“研究型审计”部署要求,结合工作实践深入调研审计整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坚持对症施策、靶向发力,从健全管理机制、实施流程再造、强化跟踪问效入手,细化思维导图及流程图(见图1、图2),以“三个闭环”推动构建审计整改全链条质量控制体系,扎实做好审计整改“下半篇文章”。
图1 审计整改全链条质量控制体系思维导图
图2 审计整改全链条质量控制流程图
(一)聚焦集中统一,着力构建整改总体格局
将审计整改有机融入审计委员会“一盘棋”统筹谋划,以完善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事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闭环为目标,不断强化整改工作顶层组织领导、纵向机制建设、横向贯通协同,努力构建机制更顺畅、配合更有力的整体格局。
1.坚持顶格部署整体谋划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平台作用,完善重要整改事项请示报告、督查督办、结果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,由胶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《胶州市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》,在立项阶段对全市整改薄弱领域进行预先研究,作为审计计划重要参考,编制《胶州市审计全链条规范化管理办法》,将审计整改与审计立项、实施、报告、建议等环节一体推进、一体落实。2023年以来,胶州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多次就审计整改作出重要指示批示,胶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常态化主持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,定期调度重点问题整改进展,推动近三年316项超期未整改问题整改到位。
2.夯实整改工作运行基础。强化审计整改“专门制度、专职科室、专业人员”的标准化配置,由胶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《胶州市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》,完善了分工明确、分级负责、分头配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流程,设立审计整改专职机构——整改执行科,并配备2名研究生和1名本科生,在问题整改实时跟踪、动态监管等方面展现攻坚合力,近三年高效落实172个审计项目的整改任务,推动67项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到位,相关工作入选青岛市审计机关2024年度改革创新项目。
3.建立贯通协同联动机制。不断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实践,由胶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巡审联动办公室,将审计整改情况列入每轮巡察必查内容,联合胶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开展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督查,联合胶州市纪委监委开展警示教育专项行动,制定《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》《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自然资源监管、公安执法“三方联动”机制的实施方案》,审计整改情况纳入胶州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,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、述职述廉重要内容,审计结果报告及整改报告定期报送胶州市委组织部,作为考核、任免、奖惩重要参考。
(二)聚焦高效运转,纵深推进整改流程再造
针对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部分被审计单位不够重视、责任不够清晰、治标多治本少等典型问题,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审核的监督管理闭环为路径,探索建立三大机制,推动整改落实更加细化实化具体化。
1.建立审计结果集中反馈机制。为推进审计“上下半篇”文章更好衔接,改变以往审计报告单向送达的传统做法,由审计组长带队,审计组、整改执行科到被审计单位现场召开审计结果反馈会,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、整改工作分管负责同志、有关责任人员共同参加,推动第一时间细化分工、拧紧整改责任链条。通过抓牢领导干部这个“关键少数”,压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,督促全面查摆、深刻剖析、现场部署,有效解决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、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,打通了“查出问题、清单管理、结果反馈、整改认定、跟踪督办、完善提升”的全周期监督闭环。
2.建立整改方案前置把关机制。为妥善应对60日整改期内整改目标不明、节点不清、措施不实等堵点,将审计整改审核把关环节前移,在审计结果反馈会召开15日内,由被审计单位报送审计整改方案,逐项研究确定整改措施、完成时限、责任分工等,并在60日整改期内动态跟踪整改方案具体落实情况,推动挂图作战、倒排工期。该项机制实施以来,各被审计单位以编制“个性化”审计整改方案为抓手,有效解决了长期存在的整改思路不够宽、办法不够多、落实不够细等典型问题,推动立行立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,资产盘活、资金拨付、项目推进等方面的部分重点问题提前完成整改。
3.建立整改质量分级复核机制。将整改质量作为审计质量总体管控的重要一环,探索构建具有胶州特色的审计整改全链条质量控制体系,编制《胶州市审计局审计整改工作操作指引》,细化了12条审计整改要求分类标准和26条审计整改认定标准,从审计质量审理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、审计业务会等关键环节提前入手,合理评估审计处理意见、整改要求的合规性及可行性,并由审计组、整改执行科、分管负责同志对最终整改结果进行三级复核,确保“一把尺子定宽严”,结合“绿色”提示、“黄色”预警、“红色”督办等三张清单,推动审计整改全方位、全过程管理不断优化,问题整改率提升33.67%。
(三)聚焦跟踪问效,持续提升成果转化效能
按照各级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面整改、专项整改、重点督办相结合的部署要求,以完善整改成效的跟踪落实闭环为抓手,全面系统抓整改、精准发力强落实、深挖根源促提升,推动审计整改成果高质量转化为治理效能。
1.推动全面整改提标扩面。创新以行业系统为审计单元,实现“一次入驻、多个项目、并审联审、系统整改”,近三年已对教育、卫生、粮食、水利、国企、资源环境等多个行业实施审计全覆盖,通过系统防治、源头治理督促建章立制78项,切实推动“审计一个行业、解决一类堵点、完善一套制度、堵塞一批漏洞”,相关做法获青岛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肯定性批示,并在青岛市审计系统推广。通过总结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结果,梳理形成了审计问题清单、风险清单、建议清单“三张清单”,联合胶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召开服务上合新区一体化风险防控推进会,有关单位结合54类问题、71个风险点、53项对策建议深入自查自纠、举一反三、未审先改,经验做法获胶州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肯定性批示,并在重点行业领域推广。
2.促进专项整改提档升级。建立年度审计整改情况“回头看”机制,对全市审计整改的真实性、合规性、效益性进行专项检查,集中反映并推动解决整改管理工作不到位、整改成效缺乏持续性等典型问题。紧盯权力集中、资金密集、资源富集的重要领域,对预算执行、经济责任、自然资源、民生实事等领域进行专项整改督导,归纳形成政府投资建设、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专题分析报告10余篇,获胶州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肯定性批示,在服务宏观决策、提升治理效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2023年度胶州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中,市财政局等29个部门(单位)采取完善管理流程、开展行业检查等81项整改措施,推动立行立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,出台制度28项,一体强化补短板、防风险、促改革。
3.助力重点督办提速赋能。制定《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办法》《领导同志批示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规程》,对重点整改事项建立全口径督查督办工作台账,采用“1对1”现场督导、定期回访、编发《审计整改动态》等举措跟踪落实,联合胶州市政府督查室对征迁补偿资金、惠企利民资金等重点问题整改开展联合督办,在全市范围内晾晒整改情况,督促市委审计委员会主要领导同志批示问题限期整改,并加强与胶州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的沟通对接,开辟请示报告“直通车”,目前已实现审计委员会主要领导对重要整改情况“每篇必看、每篇必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