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事以下(包括但不限于)各种企业总部管理及相关附属的不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,均使用企业总部管理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:企业集团总部;集团公司总部;集团公司局总部;总公司总部;分局总部;大型联合性企业(公司)总部;大型联合性公司总部;国内机构办事处活动;企事业单位派驻异地的办事处;企事业单位派驻其他地区的办事处;企事业单位派驻异地的办事处联络处;企事业单位派驻其他地区的办事处联络处;国外机构办事处活动;境外公司非政府机构驻我国办事处;境外组织非政府机构驻我国办事处;境外公司非政府机构驻我国联络处;境外组织非政府机构驻我国联络处;不从事具体运营活动,具有法人资格的铁路局(集团公司)、分局(总公司)的总部等;不从事具体港口作业,具有法人资格的港务局机关;不从事具体管理的企业总部;不从事具体的经营活动,仅以控股形式存在的投资公司总部(投资若干个全资子公司、控股公司);企事业单位驻异地的办事处和外国企业驻华的办事处、联络处的活动;政府机构改革后,原政府职能部门改为的公司、集团公司的总部;外国公司驻我国的办事处、联络处。